包森烈士生前照片
包森烈士牺牲地纪念碑
位于遵化市西北约10公里长城脚下的野瓠山村,是个群山环抱、不足百户的山村。抗日战争时期,一位抗日英雄在这里为国捐躯,他就是冀东军分区副司令兼第13团团长包森。
包森,原名赵宝森,1911年7月21日出生, 193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37年进延安抗大学习。1938年随八路军四纵队挺进冀东,配合冀东抗日大暴动。后来他奉命率八路军二支队坚持冀东游击战争。1939年底被任命为第13支队(1940年改为冀东军分区)副司令员兼任13团团长。1939年包森开辟了以洪山口为中心的长城内外兴隆、遵化一带抗日游击区,开辟与坚持了以盘山为中心的冀东西部抗日游击根据地,并亲自组织指挥了威震敌胆的打治安军战役。他指挥作战用兵如神,出奇制胜。1942年1月13日,在遵化县果河沿,他率领7个连向装备精良的伪治安军第二集团军发起突然袭击,经过激战,消灭比自身多两倍的伪军,创造了以少胜多的奇迹。包森在创建和坚持冀东游击根据地、在冀东军队建设和抗日战争中做出了卓越贡献。
1942年2月,包森领导的冀东主力部队八路军第13团取得了打击治安军战役的胜利后,部队进行休整,准备集中兵力打击伪满洲军。包森率警卫连和13团第一营的一部,由平原向北部山区转移,到达野瓠山村。2月 17日晨,日伪军占据了西面的石人沟村。为察明敌情,包森同警卫连连长贾子华登上村东山用望远镜了望敌方。这时,突然从侧面打来冷枪,击中包森左胸部。因伤势过重,又无有效的医疗条件,下午2时牺牲,时年32岁。
为纪念包森,学习他为民族、为国家无私奉献的精神,1984年清明之际,原曹家堡乡野瓠山村青年、民兵在包森烈士牺牲地树起一座纪念碑。碑为正方形,正面镌刻着“包森烈士永垂不朽”8个大字。
(遵化市委党史研究室辑录)


